为贯彻好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机制加强执行监督意见》,落实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院执行工作运行模式,以集约化为抓手现结合我团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快慢分道、规范高效、便捷公开、系统联动、全程监管、责任到人”为指导思想,努力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执行实施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二、人员分工
姬璐:负责团队全面工作的管理与其他团队的工作协调。
宋伟:负责线下对银行、保险、股票等金融单位的节点实施工作。
许凡:负责对外地法院的委托事项办理并协助办理对银行、保险、股票等金融单位的节点实施工作。
胡齐东:负责线下不动产、住房公积金、车辆、现场调查等节点实施工作。
李世杰:负责诉前保全、诉中保全并协助办理线下不动产、住房公积金、车辆、现场调查等节点实施工作。
范晓冬:负责线上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工作。
邵弘铭:负责线上执行案件的委托工作和执保案件的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上网络对外委托事项工作。
三、岗位职责及运行机制
(一)线上查控
集中负责执行案件查控工作。执行立案后系统发起首次网络查询,对首次查询银行存款的反馈结果进行排查。
针对经首次查询能够足额的案件,应在有反馈结果之日起24小时内(工作日)采取冻结措施并第一时间告知案件承办团队,如需冻结、扣划、查封的,由案件承办团队出具法律文书转事务集约团队,事务集约团队应在收到相关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扣划工作,并在当日将办理结果告知承办团队并完成电子卷宗的上传及纸质卷宗的归档手续。
针对首次查询银行反馈不能足额的案件,在首次查询结果反馈之日起20至25个工作日发起二次查询,针对二次查询反馈有银行存款的案件根据办案团队对案件的需要予以冻结,并在24小时(工作日)完成节点流转。
对于需解冻银行账户的案件由办案团队团队出具解除法律文书,予以解冻,待银行反馈结果后流转解冻节点。针对网络查控反馈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由案件承办团队予以排查,并决定是否采取相关措施。
(二)线下传统调查
案件立案后七日内,由事务集约团队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公积金展开线下调查,且将调查结果与办案团队对接。将调查结果上传电子卷宗且归档立卷保存。
事务集约团队除完成立案后七日内主动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公积金外,还需负责如下线下查控工作:
1、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银行、保险公司等协助执行单位登门临柜办理的查控工作;
2、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线索,对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处所等进行必要调查;
3、在集中查控阶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现场查封、扣押;
4、对已查封的房产、机器设备、等财产,制作财产清单,移交财产处置;
5、其他需要线下办理的查控工作。
办案团队在立案约谈申请人后,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线索,立案后三日内出具任务流转单事务集约团队实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于需采取线下查询、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由办案团队出具任务流转单,载明需采取的措施类型及具体事项,事务集约团队依据任务流转单内容予以实施,并将实施照片备注时间上传电子卷宗立卷保存,同时将实施结果反馈办案团队。 (三)委托执行事项办理
办案团队需要办理特定事项委托的,应制作执行委托申请表及相应法律文书并移送事务集约团队制作委托执行函、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事务集约团队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事项委托工作,并负责后续跟进和催办,受托法院反馈的,应及时打印相关材料后移送执行案件卷宗管理中心,并告知办案团队反馈结果。同时,应于委托事项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打印为纸质材料移送执行案件卷宗管理中心。
负责接收委托事项,事务集约团队对上级法院转发的受托案件及时接收,彩色打印后转交事务集约团队外勤人员实施,完成后将反馈材料和回执彩色扫描上传到执行指挥平台该受托案件下,网上回复委托法院。所有受托案件需在2个工作日内接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待委托事项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打印为纸质材料移送执行案件卷宗管理中心。
(四)执行保全案件
财产保全案件立案后应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对申请人或者他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应当该财产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
对需要网络查控的执保案件及时移交执保案件线上查控,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对需要委托外地法院执行保全的事项,应当立即通过执行委托平台发起对外委托事项的办理并及时反馈对外委托事项的办理的结果。
收到解除保全手续之日,应当在5个工作日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解除保全。
(五)任务的发起、流转、反馈
从执行案件卷宗管理中心刘方方处领取到办案团队发起的任务派单后要及时登记台账,按照人员分工职责进行任务分配,任务责任到人。
当接受到任务派单或相关法律文书后各个环节负责人员要及时制作相应的协助执行法律文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执行实施一般案件派单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复杂的执行实施案件派单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遇有紧急执行实施派单应当立即完成。
完成执行实施派单后要及时上传电子卷宗并在智慧执行APP内事务集约交办反馈群中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将办理后纸质手续流转移送执行案件卷宗管理中心刘方方处形成闭环管理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责任落实。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是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配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效果的重要保障。各人员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落实职责。
(二)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各责任人对各自环节日常工作认真实施,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成效较好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成果,提升执行事务集约工作质量。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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