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便捷了,我动动手指就轻松立上案”。9月9日上午,家住合肥的律师赵某因当天抽不开身去500公里外的江苏昆山,他通过昆山法院官方微信,顺利完成其代理的一家公司申请执行昆山某电子有限公司债务的立案申请。记者在手机上搜索到“昆山法院”官方微信,点击诉讼服务下的“执行案件立案”子栏目,便进入到执行立案申请界面……
“微时代”,即以快捷短小精炼作为文化传播特征的时代。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大课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顺势而为,制定下发了运用信息技术深化司法公开的34条指导意见,限期所有法院建立微信平台,提供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开设微信门户(微网站);限期开设法院微博,即时图文发布审理、执行等司法信息。今年以来,各地法院将司法与服务搬到了“双微”平台,推进势头如火如荼,使指尖上的“法庭”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并渐成“全能”。
“亲,你知道吗?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15日就要正式实施了,今天法官将解读的是消费者如何行使反悔权……”这是今年3月10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在其微博、微信上发出的。该院通过“双微”在“3·15”前后给市民解读新消法的亮点。同时,这天上午9点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微博上举办“微访谈”,法官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发布消费领域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将司法活动公之于众,供民众挑剔评论。同时通过民众反映的各种微信息和微线索,司法机关能够毫无过滤地直接倾听民情民意。今年以来,南京、常州、连云港、无锡、淮安等地法院纷纷开展微博直播庭审与执行案件。在100多家法院的“双微”中,这来来回回的信息互动,司法行为受到监督,司法信仰得到强化。5月8日下午,当地备受关注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由盐城市盐都区法院院长李悦担任审判长。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通过江苏高院微博和盐都法院微博进行了同步图文直播,从开庭、公诉到辩护、辩论再到宣判,发布微博30余条,有270余条点赞,总关注度达3300余条。8月12日9点30分,家住无锡市崇宁路某小区的程小姐,按照该市南长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的庭审直播预告,准时打开该院微博:“酒托”诈骗案庭审准时开始,被告人数多达31名,检察机关读完18页起诉书,就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程小姐说,她的亲戚涉及该案,尽管自己工作在南京,但这几天一直会关注这起案件的。
记者注意到,各地法院微博用来做庭审推广,而微信更多的则用来便民诉讼。聊到法院“双微”,在南京从业多年的李律师非常满意:“现在我的微信中订阅最多的就是各家法院。而法院具体地址、立案该准备的材料等,一加微信就一目了然;想到哪个法院立案,还可随时发微信预约。”“原公司拖欠我三个月工资,还以我工作经常出错为由,扣掉了我三分之一的工资。”镇江新区一家广告公司文员李妮告诉记者,她今年春节前在出租车上的电台中无意听到镇江新区法院开通了微信、微博,还告知了微信号和微博地址,她随手加了法院的微信并发出一条求助信息。片刻,她收到法院微信平台回复,让她了解了立案该准备什么样的材料,到哪个窗口办理等。大年初八,按照微信提示,李妮办理了立案手续。半个月后经法官开庭调解,她拿到了1万元工资。
“双微”平台,百姓指尖上的“法庭”,让司法揭开了长期以来的神秘面纱,变得亲民,变得与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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