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关于建立工商信息“点对点”协助查控网络平台的协议》。
根据该协议,江苏高院与省工商局建立“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网络平台。通过该平台,全省三级法院可将查询有关企业的名称、住所、设立、变更、注销、对外投资、分支机构等企业工商信息,以及个体工商户注册号、字号、住所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登记日期、最新验照年度、注吊销日期等信息的需求经由省高院统一发送给省工商局,省工商局完成信息查询后,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省高院,由省高院再行反馈给各相关法院。
江苏高院与省工商局还配套建立起信息保密制度和沟通协调制度。各级法院递交查询的案件必须是在江苏法院案件综合管理数据库中立案审理、立案执行的案件。各级法院、查询机构及协助查询人员必须严格依法使用省工商局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为当事人保守秘密。江苏高院与省工商局将不定期就工商信息查询情况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