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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法院四项措施规范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09-08-18 15:36:02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结合从6月份开展的卷宗清理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切实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彻底清查未归档卷宗,总结档案管理中的漏洞与不足。对建院以来所有从档案室借出未还的卷宗进行全面清理,由一把手亲自督办,经过2个多月的工作,全部实现能归档的及时归档、正在使用中的要明确其具体下落。在卷宗清理工作过程中,经认真查摆共总结出5个方面的问题,并逐一研究制订了解决办法。

    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借阅规程。在原有档案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档案查阅管理规定》,重点对档案归档、查阅、归还等作出了明确系统化的规定,确保法院档案特别是案件档案依制度管理、按规程利用,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合理性和制度严谨性。

    三是实行卷宗归档情况通报和档案借阅情况通报制度。针对案件档案借阅面较广的实际,为保证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在严格控制借阅范围的同时实行卷宗归档情况通报和档案借阅情况通报制度,并指定专人在借阅期限届满前督查归档,以保障借阅档案及时归档,从而在保证档案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为申诉复查、审判质量评查及有关机关侦破案件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四是区别案件档案借阅的不同情形细化借阅流程管理。明确本院工作人员借调档案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并由借卷人办理借阅手续,载明借阅理由和借阅期限。公安、检察等相关机关因办案需要查阅、复制档案材料的,需凭介绍信、工作证,出具调卷函,并经法院纪检组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且限定由专人根据要求在法院内查阅、复制完毕。辩护律师查阅案卷需通过承办人办理,且通常限于摘抄判决书、裁定书和有关结论性文件,摘抄其他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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