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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印制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书》服务农民工

  发布时间:2013-12-05 10:01:33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淇县法院发现相当一部分案件由于农民工不知或不敢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维权困难甚至败诉。

    针对这种现象,淇县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积极探讨解决办法。他们在整理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农民工欠薪案的基础上,发现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占到了该类案件总数的85%以上,针对这种现状,该院印制了淇县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书》,该劳动合同书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规定非常详细,并针对农民工的工作特点确定了按日支付、按工作量支付、按旬支付等多种方式,合同用语通俗易懂,非常贴近农民工实际情况,受到了农民工的热烈欢迎。

    为使专用劳动合同书能够真正服务农民工,该院委派主管民事审判的裴增良副院长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建筑业管理部门沟通探讨解决办法,经过多方研讨,三部门达成了服务农民工初步意见。由劳动保障部门对专用合同书的签订情况进行监督,并将建筑商提交专用合同书做为建筑业管理部门审批新项目的必要条件。该举措从源头上杜绝了农民工在建筑业“打盲工”现象的发生,该办法实施当天就签订专用合同书3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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