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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法院聘请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3-12-05 09:55:45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创新监督机制,11月29日,鹤山区统战部推荐,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10名廉政监督员,把法院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鹤山区人民法院改变监督员由法院自行选任、自行聘任、自行管理的机制,院党组积极、主动向区委汇报,争取组织支持。由区统战部从社会各界选择拟聘监督员人选,进行必要的政治把关,经过严格审查后,向法院进行组织推荐,由法院聘任为监督员。法院监督员工作接受区统战部领导,监督情况要向区统战部汇报。

    监督员通过参加聘请单位的有关工作发挥监督、咨询、联络作用;协助聘请单位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沟通和促进党和政府以及司法机关同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为聘请单位的有关决策和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意见;协助聘请单位加强依法行政以及廉政勤政建设。

文章出处: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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