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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法院四严举措强化印章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13-10-30 11:24:54


    为了确保印章的使用安全和规范,今年以来,殷都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加强印章使用的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严格审批制度。该院印章使用实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规定而要求使用院印、院长印章的,办公室保管员拒绝其用印。

    严格登记制度。制作专门的印章使用登记本,要求每一次使用印章都要详细登记申请用印人单位、姓名、时间、用印文件的内容或者编号、份数、批准人姓名等信息,由印章保管员核实无误后方能使用印章。

    严格使用范围。规定了各类文件、材料盖印的选择标准,印章只能在本院的各类文件、法律文书及其它需要使用印章的材料上使用,杜绝在空白介绍信或者与单位工作无关的材料上加盖印章的现象。

    严格追查责任。将印章归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一名保管员专人负责管理和盖章。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印章,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导致印章失控或擅自用印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追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文章出处: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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