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殷都法院法官节前回访迷途少年

  发布时间:2013-01-31 09:21:58


    “谢谢,感谢法院领导对我儿子的挽救与帮教,要不是你们给孩子机会,我孩子的前途早就完了……”1月29日,殷都区法院副院长朱风华等一行四人冒着严寒来到位于殷都区果园新村对少年犯刘平(化名)进行回访时,其母亲眼里噙着泪花紧紧地握着朱凤华的手,激动地说。

    刘平是因犯故意伤害被判缓刑的失足少年。2012年,案件经过审理,殷都法院考虑到他还是在校学生,在校平时表现还不错,成绩也很好,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业,综合考量,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此次回访法官们为刘平家送去了大米、油、面粉,还专门给他带去了3本有关青少年成长的法律书籍,并提前祝他们全家新年快乐。

    在回访中,法官向刘平讲解了缓刑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应注意的问题,通过访谈得知小刘目前学习成绩很好,思想也很稳定,已经从失足犯罪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临走时,朱院长拉着他的手,鼓励他一定要珍惜时光,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回报自己的父母,回报社会。小刘自己也表示,以后自已一定远离是非,一定不辜负法官叔叔阿姨的期望,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悉,一直以来,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从爱出发、从帮入手的工作方针,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在审判全过程,并对于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回访,用爱心抚慰失足孩子的心灵,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在该院发出的失足少年回访测评表中,群众对失足少年的改造情况满意率达95%以上。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少年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97264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