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十件实事的全面落实,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能,殷都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四项措施建立完善案件监督卡制度,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实行“一案一卡”。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将《案件监督卡》连同案件受理通知书送达原告和执行案件申请人,另外在向被告送达传票和诉状时,也将《案件监督卡》送达被告方,实现“一案一卡”,方便当事人对审判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在院内设立意见箱,便于群众投放监督卡或举报意见。
二是明确监督内容。对案件监督的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并将监督内容在监督卡上设项专列,监督内容主要针对:立案不规范、庭审程序不合法、超审限、乱收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规范案件监督流程。对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纪检监察办案规则进行调查核实、分类处理:对轻微违法违纪行为,责令审判执行工作人员及时纠正并向当事人通报说明;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交院党组研究决定,由院内处分或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分,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当事人;对投诉不实的,向当事人解释说明,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旁听庭审、随案监督执行和参与评查,此外,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出席座谈,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便于各案监督意见及时提出、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