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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同居被抛弃 自杀敲诈补偿费

  发布时间:2009-07-23 08:43:06


    与网友同居三个月后分手,女孩不甘心便以索要青春补偿费为由多次以自杀或闹事相要挟,遭到拒绝后又伙同他人开始了敲诈勒索网友,最终不但没有得到补偿,反而得到了两年的徒刑。

    去年年初,安阳市20岁女孩小芳(化名)通过网络聊天,很快和安阳市22岁的男青年李军(化名)熟识并见了面,两人于今年2月份开始了同居生活。然而,仅仅三个月后,李军就提出了与小芳中断来往。感觉被抛弃的小芳很是失望。5月6日,小芳来到了李军所在单位并索要青春补偿费,并声称李军如果不给,就要自杀。随后的几天,小芳又几次来到李军单位索要补偿费,遭到李军拒绝。

    见要挟不成,小芳便伙同梁子(化名)等三人开始了下一步的敲诈。经预谋,5月8日,三人将李军挟持到安阳市一家餐馆内,以让李军赔偿小芳青春补偿费为由,胁迫其写下欠小芳3万元的欠条。之后又挟持李军到市区内一工商银行柜台及自动柜员机上取出2万元交给小芳。所幸的是,在取钱时,李军趁机逃跑后报警,小芳等人被抓获。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强行索取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小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责任编辑:小文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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