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安阳市殷都区法院按照省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审判管理年”活动这条主线,以五项措施强化工作力度,狠抓审判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规范领导机构,创新内部管理。成立专司审判管理的办公机构,负责对审判实务中各类案件的审理或执行进行监督,进而将监督与指导融为一体。审判管理办公室由院长直接主管,指导和监督法院内部的审判质效、考核、流程管理、评查、审委会日常事务及督办等事务。
二是严格案件绩效评估,规范司法行为。依托审判绩效评查体系,通过对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的评估,全面、客观地评价法官的司法能力,增强法官参与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水平的意识,促使法官增强质量效率意识,进而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确保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
三是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提高管理实效性。建构以立案庭为“龙头”和“枢纽”,院内各业务庭为网络的管理体制,将立案庭作为案件流程管理的管理中心,从立案、审判、执行和案卷归档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审判管理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是建立科学评查体系,落实规范化管理体制。加快审判质量管理网络的应用,建立审判质量管理网上运行机制,对案件信息、司法统计数据和审判质量指标等数据做到科学分析、同步采集,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审判质量管理的预测性科学性和决策合理性。
五是加强内外监督,提升审判管理实效。外部,一方面通过发放质量监督卡、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听取当事人对审判质量的意见,对当事人意见进行分析反馈;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随案监督执行和参与评查。内部,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院内审结、执结的案件开展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发现问题一经报请立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