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因宅基地邻里相争20年 多调联动机制化解宿怨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10-28 17:23:30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村民荆某和荆某某之间因相邻的1.2米空闲宅基地归属问题长期不和,因为建房问题多次发生纠纷,还曾因此引起过群殴事件,20多年来,矛盾积怨不断加深。10月28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托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坚持多调联动,圆满解决两家之间的宿怨。

   20多年来,对荆某和荆某某两家之间的纠纷,任家庄村委会和铁西路街道办事处曾多次出面调解,但最终未果。2008年底,荆某一纸诉状将荆某某诉至法院。殷都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做出判决,判决荆某某停止对荆某建房的侵害。但双方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为判决的生效而休止。

    自今年开始,荆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充分调查了解,考虑到双方为邻居关系,如果单纯的依法强制执行,极有可能引发矛盾升级,造成即便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两家之间的矛盾却会日益加深。为了彻底消除两家之间的积怨,殷都法院经研究后,决定启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由执行法官邀请办事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共同对案件进行调解。前后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荆某和荆某某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两家握手言和。

    至此,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托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使曾经因建房问题相互打架闹到公安机关的荆某顺利建起了房屋,同时也使一对很有可能成为冤家的隔墙邻居又和好如初,冰释前嫌,一起因相邻关系引发的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为切实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落在实处, 经过深入调研,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在强调调解优先的基础上,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还联合区司法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联合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的实施意见》,将法院司法调解职能延伸并直接融入到社会矛盾化解的整体工作中去,通过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密切配合,基本实现了与其他社会矛盾化解责任部门的零距离衔接,构建了矛盾社会化大调解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办公室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95894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