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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成瘾 五年内四进监狱

  发布时间:2010-10-28 14:30:40



图为被告人宋某接受法庭宣判。

    现年36岁的宋某自2006年起因盗窃二次被判刑入狱,一次被劳动教养。第三次出狱后仍然不思悔改,重获自由不到100天的时间,再次因盗窃被刑事拘留。10月28日获悉,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再次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某,男,汉族,无业。2010年6月6日,被告人宋某在安阳市殷都区文峰大道西侧钢花路东枫林水郡小区B区商业房二楼盗窃中央空调室内风机盘管二个,同月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宋某再次在同一地点盗窃中央空调室内风机盘管一个。在其用工地装灰的小推车将赃物推至安钢大道东门岗加油站时被巡逻的民警抓获。经鉴定涉案赃物共计1860元。

    另查明,宋某曾因盗窃于2006年8月15日被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1年3个月;因犯盗窃罪先后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6月被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

    因被告人宋某是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法构成累犯。合议庭综合全案实事和情节,认真合议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宋某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少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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