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风风火火的成立了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并堂而皇之地到处打广告招揽客户,谎称能代为办理信用贷款。最终,大肆的宣传让他们诈骗128人从中获利26万。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去年11月15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市民谢某为了做点生意赚钱,便与好朋友陈某、王某合伙,于去年12月5日在安阳市注册成立了安阳市某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中谢某出任该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后,谢某三人为了扩大公司影响招揽客户,先后在河南省和安阳市多家媒体上大肆宣传公司实力,并声称公司有能力给客户办理40万元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为让社会上的潜在客户相信,还煞有介事地介绍说公司与银行有特殊业务联系,能为客户同时在8家银行办成8张信用卡,每张可透支5万元。
有声有色的大肆宣传很快取得了某些客户的信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有十几位市民找到该公司,要求办理信用卡。在办理时,谢某等人则用“普通办理”“加急办理”等方式向顾客索要1600元到2500元不等的代办费用。
今年3月25日,委托该公司代办信用卡的陈先生,在苦苦等了两个月之后再次询问信用卡事宜时,该公司推诿的答复让他产生了怀疑,为人耿直的陈先生二话没说便报了警。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截止今年3月25日,上当受骗的群众已高达128人,累计总金额高达26万余元。而事实上,该公司并没有给任何一名客户办成一张可以透支5万元的信用卡。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等三人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