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制度。10月19日上午10时,该院首起实行庭审网络直播的刑事案件在第一审判庭准时开庭。
通过网络直播的是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宋某,男,汉族,无业。因盗窃于2006年8月15日被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1年3个月;因犯盗窃罪先后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6月被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2010年6月再次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法庭审理中,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6月6日,被告人宋某在安阳市殷都区文峰大道西侧钢花路东枫林水郡小区B区商业房二楼盗窃中央空调室内风机盘管二个,同月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宋某再次在同一地点盗窃中央空调室内风机盘管一个。在其用工地装灰的小推车将赃物推至安钢大道东门岗加油站时被巡逻的民警抓获。经鉴定涉案赃物共计1860元。
被告人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宋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十分懊悔,表示将要积极接受改造,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因被告人宋某是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法构成累犯。合议庭综合全案实事和情节,认真合议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宋某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据悉,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选择有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的形式扩大庭审教育效果,破除群众对司法的神秘感,拉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的形式,促使审判人员进一步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提高庭审和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