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公信力,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在不断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和司法公开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重点采取五项措施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注重强化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在每月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坚持以部门为单位,认真学习所属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重点掌握裁判文书的写作要求、技术规范等,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法官的法律水准、语言功底和逻辑能力,确保裁判文书制作的严谨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法官素质的展示。
二是强化问题点评和瑕疵通报,提高质量意识。坚持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为目标,每月由案件评查委员会精心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和瑕疵裁判文书,组织法官和书记员集中学习讨论,重点从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说理的条理性、文字的错漏、判决主文的严密性、适用法律的正误等各方面进行评析点评,对严重瑕疵问题进行书面通报,通过点评通报,不断强化法官的裁判文书质量意识。
三是强化说理论证提升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认同。要求裁判文书用语规范,观点明确,分析证据客观全面,采信证据合法有据,说理论证充分有据,引用法条准确无误,力戒说理公式化、表面化和简单化,坚持对所适用的法律法条,用通俗语言加以解释,详写裁判理由,使证据、事实、法律、裁判结果四者之间形成紧密的论证说理关系,增强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认知合认同。
四是强化细节审查规范制作流程。完善裁判文书制作规则,在裁判文书的制作和审查流程中,制定实施了“五查一签发”制度。即承办法官审查、合议庭成员辅查、庭长评查、跟案书记员校查、承办人复查,最终由分管副院长签发,通过层层把关确保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五是强化评审问责机制提高责任意识。以审监庭和问责办公室为主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对全院所有归档裁判文书进行评审,对优秀裁判文书通报表扬,对瑕疵裁判文书责令立即整改,并在审判楼一楼大厅专门设置的曝光台中公开曝光。实行裁判文书质量负责制,对全年被曝光两次的,案件承办人年终取消一切评先资格,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对于存在法条适用错误、法律用语不准确、词不达意、程式缺陷等问题的裁判文书,连带追究合议庭其他成员、业务庭长及主管院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