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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法院“五个注重”强化涉老维权审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10-14 11:59:56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在成立专门的涉老维权合议庭,开通绿色通道,强化司法救助,积极打造“护老、助老、便老”审判模式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五个注重”不断强化涉老维权审判效果。200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赡养纠纷等各类涉老维权案件109件,其中调解结案74件,撤诉21件,调撤率为87.2%。

    一是注重基层实际和案件审理效果。针对赡养案件审理中,因儿媳不参加诉讼,儿子在法庭上接受的审理结果,回到妻子面前往往难以落实,从而给家庭增加新矛盾的实际情况,坚持在审理赡养案件过程中,尽量将儿媳妇传唤到庭,并在庭审和调解时让儿媳妇充分发表意见,从而增强裁判结果对儿媳妇的说服力,提高裁判结果的自觉履行率。

    二是注重灵活庭审形式。区分案情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改变传统的坐堂审案方式,把庭审灵活地开在街道和村居庭院。坚持“三巡回”审理的原则,即对高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老年人不传唤到庭,采取上门开庭,巡回审理的原则,尽量减少老年人的诉讼负担。

    三是注重依托调解打开心结。在涉老维权案件审理中坚持法情理相交融的工作方法,本着注重调解,先行调解的思路,综合运用庭前释法、庭中除虑、判后答疑的三步调解法,注重消除老人与子女之间的隔阂,切实在案件审结的同时打开双方心结;执行环节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坚持教育在前、强制在后,尽量做到用法律讲解唤回亲情,真正构建起融洽和睦的家庭关系。

    四是注重依托法制宣传巩固扩大案件效果。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和现场开庭审理等活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讲解法律政策和伦理道德,不断提升全社会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思想意识;对因分家不公引发的赡养纠纷等典型涉老维权案件,主动邀请民调组织和新闻媒体介入,努力追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审结一案、幸福一家的良好效果。

    五是注重对涉老维权案件的回访和调研工作。对所有审执结的涉老维权案件,定期组织法官上门回访,通过查看、询问、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掌握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对回访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新型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后,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为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献言献策。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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