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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老一小” | 殷都区法院判后促执,离异父母当场兑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6-10-08 17:16:39


    “一老一小”,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宁。当一名14岁的未成年人骑着电动车,不慎撞倒步行的老人;当离异多年的父母因一笔赔偿款再次“面对面”……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却交织着特殊群体、离异家庭沟通不畅等多重复杂情况。

    2026年5月20日晚,14岁的小郭骑电动自行车,在安阳市水冶镇某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时追尾撞上了前方同向的老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郭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医救治,住院35天,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出院后还需休养。因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且小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一纸诉状将小郭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三人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万娅飞敏锐地察觉到了本案的两大难点:一是涉“一老一小”特殊群体,双方情绪对立。原告是老人受伤,身心受创;被告是未成年人,心理脆弱,若处理不当,极易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阴影。二是离异家庭父母沟通困难,赔偿款难以协调。被告父母已离异多年,平日里缺乏沟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互相推诿,导致原告迟迟拿不到赔偿款。面对僵局,万娅飞首先向被告父母释法明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离异,并不能免除任何一方的法定监护责任。其次分别与被告父母沟通,希望他们能够放下过往成见,从孩子的成长和解决当前问题的角度出发,共同承担起责任。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最终法院作出判决。但是判决不是终点,敦促双方履行才是真正的案结执了。万娅飞在对当事人判决释法答疑时,仍未放弃调解,以被告家庭情况可预见的执行风险为切入点,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原告最终决定做出适当让步,被告父母间也确定了分担比例。

    2026年9月29日上午,在万娅飞的主持下,双方终于坐到了调解室达成执行和解,被告父母当场将赔偿款履行完毕。原被告双方分别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并捺下红手印,这起纠缠多日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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