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在殷墟博物馆报告厅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某杰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一案。该案是殷都区法院今年公开宣判的第二起涉殷墟文物保护案件,也是被告人因同类犯罪服刑期间被发现的漏罪案件。殷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广担任审判长,殷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祝现明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再次同庭履职,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殷墟世界文化遗产的坚定决心。
本案于9月17日在殷都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代表委员、辖区街道网格员及媒体记者共二十余人在现场旁听庭审。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被告人赵某杰明知刘某波、董某、乔某军(均已判刑)等人盗墓,而让其到自己位于安阳市殷都区豫北纱厂附近的仓库挖洞盗掘。经鉴定,该盗掘地点处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殷墟遗址保护范围内,盗掘行为对商代文化层造成较严重破坏。
据悉,被告人赵某杰曾因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于2022年12月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此次系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庭审中,合议庭严格审查证据,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赵某杰对指控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在充分合议并综合全案证据后,合议庭于9月18日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杰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前罪所判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站、殷墟博物馆、安阳市公安局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分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多家相关单位负责人,殷墟保护区所涉11个乡(街道)分管副职和文保主任,66个村(社区)企业、商户、承租户、群众代表共计570余人参加。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忠文结合本案开展法治宣讲,详细讲解漏罪数罪并罚的法律后果、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法律规定及出租人特殊的法律风险,呼吁大家共同守护殷墟世界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保护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三千年前,
殷商先民在这片土地上
创造了璀璨的青铜文明;
三千年后,
我们以法之名守护文明根脉。
每一次法槌的敲响,
都是对历史的庄严承诺;
每一次漏罪的追诉,
都是对正义的执着坚守。
殷都区法院将继续
以司法之力筑牢文物保护防线,
让殷商文明在法治守护下永续传承,
让中华文化根脉在代代守护中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