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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法官让十几年的“死结”变成了“活扣”

发布时间:2026-09-12 19:59:30


“这笔钱拖了这么多年,俺俩都快成仇人了,没想到去了趟法院,当场就把这麻烦事解决了,钱我也拿到了。”8月25日,在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当事人郭某对承办法官万娅飞连声感谢。一旁的李某也点头说:“法官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通过调解把我们的损失都减至了最低,这样的纠纷化解有温度!”

这是殷都区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借贷纠纷案件。郭某和李某通过朋友介绍于2012年相识,系普通朋友关系。2013年,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以出具借条的形式向郭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此后,郭某多次催要,李某却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郭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借款时间已有十几年,5万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主张近10万元。

通过开庭审理,被告对出具借条和收到5万元的事实予以认可,但认为该笔借款系由郭某的侄子经手,实际用于几人合伙经营的厂子,后厂子因经营不善倒闭,借款不应由其个人承担,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考虑到双方对借款用途和借款主体存在较大争议,且借款利息较本金已翻两倍,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解开双方心结,而且社会效果差,还可能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万娅飞没有急于组织双方对簿公堂,而是先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开展“穿透式”事实核查,逐一联系郭某的侄子及当年合伙经营的其他相关人员,逐一核实借款经手过程、资金流向,厘清“借款是否用于合伙经营”的争议核心。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万娅飞没有直接组织双方“面对面”对抗,而是先分别开展“共情式”沟通:面对郭某,她充分理解对方“十几年借款要不回”的焦灼,耐心分析即便判决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难、时间成本高的现实问题;面对李某,她明确释明借条的法律效力、个人签字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避免败诉后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后续工作和生活。随后,万娅飞主动联系双方的共同介绍人作为“中间调解员”参与协调,形成“法官释法+熟人劝和”的多元调解合力:一方面由介绍人从人情角度劝解双方念及多年朋友情分各退一步,另一方面由法官从法律角度为双方算清“诉讼成本账”“时间精力账”“执行风险账”,逐步消解双方的对立情绪。

待双方情绪缓和、均有调解意愿后,万娅飞适时提出“当庭履行、一次性了结”的解决方案:郭某主动放弃近10万元的利息主张,仅要求偿还5万元本金;李某当场筹措现金,当庭交付借款,彻底了结十几年债务纠葛。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不仅免去了后续上诉、执行的漫长流程,更修复了破裂多年的朋友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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