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辛茹苦养大五个子女,却因拆迁分房反被儿子赶出家门!八旬夫妇无奈将子女告上法庭。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平国良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巧用“法官有约”,以“法、情、理”三维融通的调解艺术,不仅找回了失落的亲情,更让破碎的家重归和睦。
邵某某与肖某某夫妇均已年过八十,膝下育有两子三女。2017年,老屋所在的地区进行棚户区改造,二老获得多套安置房。他们自住一套,并将剩余的房产分别赠与了两个儿子,同时约定由儿子们轮流赡养。然而,这份“厚礼”并未换来晚年的安稳。俩儿子以老人“难伺候”为由,不仅恶语相向,更将年迈的父母直接赶出了家门。万般无奈下,二老只得暂由三个女儿照料,并最终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至殷都区法院,要求:撤销对两个儿子的房产赠与,返还房产;同时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轮流赡养义务。
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平国良仔细研读卷宗,并深入当事人所在村走访调查。他发现,表面是房产赠与纠纷,背后牵扯拆迁补偿、分家析产,证据材料复杂。但通过耐心倾听各方诉说,并与村干部深入交流,平国良敏锐地捕捉到问题的核心:症结不在冰冷的房产归属,而在火热的亲情裂痕——赡养纠纷才是真正的矛盾根源。为从源头上化解家庭矛盾,避免“一判了之”可能带来的亲情彻底破裂,平国良决定借助“法官有约”平台,在开庭前组织一场特别的调解。
调解现场,怨气与误解交织。面对这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困局,平国良没有进行生硬的法律说教,而是创新运用“三维调解法”,多管齐下,直击人心:在法律维度上,平国良清晰解读《民法典》第1067条,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免除。这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供养,更涵盖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逃避责任,于法不容。在亲情维度上,平国良精心准备的一沓泛黄的老照片让在场当事人记忆的闸门被轰然打开。照片里邵某某夫妇含辛茹苦将五个孩子拉扯成人的点点滴滴与如今台上白发苍苍、满脸委屈的老人形成鲜明对比,子女们红了眼眶、沉默不语。法官适时温情引导:“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倾其所有。当他们年老力衰时,子女的回报,也应当是发自内心、无条件的。”在事理维度上,平国良特意邀请村支书、人民调解员来到调解现场,形成了“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调解格局。村支书结合村里年年评选“孝子孝媳”的优良传统,当众宣讲村规民约中“孝亲敬老”的明确规定,“在我们村,孝敬老人是做人最基本的本分!不养爹娘的人,走到哪里都抬不起头,得不到乡亲们的尊重!”村支书朴实有力的话语,代表了乡土社会最朴素的道德评判,与法律规定形成强大合力,给当事人带来深深触动。
“以前总觉得打官司丢人,看了今天这场调解,才明白法院是真给咱老百姓解决难题、修补亲情啊!”一位旁听人员感慨道。最终,在法官、村干部、调解员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共同努力下,这个一度陷入僵局的家庭坚冰终于消融。五位子女深刻认识到错误,尤其是两个儿子羞愧难当。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两个儿子真诚道歉,承诺将尽心尽力履行赡养义务;邵某某夫妇也念及亲情,不再坚持撤销房产赠与。调解协议签署的那一刻,原告夫妇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释然的笑容,五个子女也如释重负,一家人紧紧握在一起。曾经对簿公堂的紧张,终于化为了握手言和的温情。
“化解家事纠纷绝不能机械办案、就案论案。必须立足国情,将现代法治理念与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相融合,将刚性的法律条文与柔性的调解艺术相结合,将个案纠纷的解决与基层社会治理、良好家风建设相贯通。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平国良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