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赵太常与被执行人李娜、徐建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徐建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赵太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徐建,男,汉族,身份证号:41050********,住所地: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南流寺村 1 号院 123 号
执行案号:(2022)豫0505执1332号
执行依据:(2022)豫0505民初1183号
执行标的:153001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本院尚未掌握徐建名下的财产线索及行踪信息,经本院查证属实使本案债权部分得以实现时,申请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1000元悬赏金;经本院查证属实使本案债权全部得以实现时,申请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5000元悬赏金。
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行踪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额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在本院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十五日内,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期间: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联系人:胡文娟
举报联系电话:2097831、209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