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14:58:19


本院在执行谢永超申请执行申志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申志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谢永超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申志刚,男,1979年3月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050********,住址:安阳市殷都区梅园庄街道安矿路3号院西4排14号。

执行案号:(2024)豫0505执1562号

执行依据:2024)豫0505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申志刚下落相关线索,经查证信息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6130元予以奖励(已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但未处置到位的,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或行踪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额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在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十五日内,由申请执行人谢永超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期间: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魏雪利、宋海涛

举报联系电话: 0372-2097733


责任编辑:宣教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94689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