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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1:58:39


    申请执行人马红建与被执行人刘玉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玉魁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马红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刘玉魁,男,1973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县水冶镇南固现村464号,身份证号:41050319710711103X。
    执行案号:(2021)豫0505执1788号
    执行依据:(2021)豫0505民初1418号
    执行标的:剩余本金27555.25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标的:被执行人刘玉魁名下豫EKY317号宝马牌小型汽车一辆,车辆型号:BMW6475KX,车辆识别代码:LBVTZ0107LSU24038.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豫EKY317号宝马牌车辆线索,并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扣押至本院时,申请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5000元。
    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行踪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额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在悬赏车辆实际扣押至殷都区人民法院后,由申请人马红建申请执行人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期间: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胡文娟、徐畅     
举报联系电话:0372-2097883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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