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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法院四项措施规范庭审秩序

  发布时间:2010-07-28 16:29:26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将庭审活动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窗口,坚持以规范庭审秩序促审判作风转变,通过采取四项措施使庭审活动更加正规化和规范化。

    一是注重司法礼仪,整改庭审作风。由监察室严格按照司法礼仪规范的细节要求,对审判人员庭审活动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通过狠抓庭审细节,切实转变庭审作风,坚持以礼仪规范促进庭审规范化,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好作风。

    二是完善庭审设施,强化后勤保障。针对庭审中座牌不整齐、清洁卫生不好、灯光照明昏暗等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庭审设施,并强化庭审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庭审的需要,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三是组织开展庭审考评、庭审观摩活动。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实施规范化庭审考核,严格按照法庭管理、庭审程序、庭审作风等制度要求,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现场打分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瑕疵的案件。

    四是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接受外部监督。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不断强化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员监督。将法院庭审规范真正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有效监督促进庭审作风的改进和庭审活动的规范。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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