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早都被你们发现了,你们也太有耐心了!”被执行人无奈的说到。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安阳市某保险公司与宋某姣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殷都法院判决,被告宋某姣迟迟不履行义务,安阳市某保险公司向殷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姣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告知了宋某姣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的列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后,宋某姣仍拒不履行。我院经过线上网络查控、线下走访等手段,未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和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但我干警仍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后经多方打听,被执行人在8月30日将从外地回家,殷都法院干警凌晨行动,将被执行人宋某姣拘传至法院。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到法院后,被执行人宋某姣仍然拒不配合执行,殷都法院干警当场对其微信,支付宝流水进行取证。并向其发放了《涉嫌构成拒执告知书》和拘留决定书,并于当日羁押于安阳市拘留所。
眼见无法躲避依法执行,宋某姣只得联系家属筹钱。最终被申请人宋某姣家属到我院执行接待大厅向申请人中国某保险公司支付执行款五万元并办理结案手续,该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