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申请鉴定得再等好久才能得到赔偿,没想到在鉴定前就把这件麻烦事给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了!”殷都法院强化矛盾多元化解,大力推广诉前鉴定。采取“以鉴定促调解”的方法强化诉讼风险告知,促使矛盾在诉前鉴定阶段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在鉴定启动前,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握手言和。
原告岳某诉李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并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殷都法院司法技术团队本着能让当事人高效、便捷地解决矛盾的初衷,就赔偿问题询问双方是否有意向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耐心地向双方陈述鉴定成本,解决当事人顾虑,细致为当事人分析调解省时省钱的优势。
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调解。殷都法院司法技术团队将在未来的工作中贯穿“鉴定促调解”工作思路,通过调解快速、高效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