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这么快就把房产交付给我,我这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某小区外,买受人李某开心的接过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交付的法拍房钥匙。
蒋某与史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但史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仍推脱不予偿还欠款,蒋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史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经查,史某名下有房产一套,法院当即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后买受人李某以最高价竞得该房产。房产成交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协助买受人办理了房产的解押、过户等事项,并至房产所在地张贴腾房公告、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敦促被执行人主动腾房。但史某却视若无睹,甚至拒接、拉黑法院电话,拒不现身解决问题、逃避责任。
面对史某躲避不现身的消极行为,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制定详细周全的腾房方案,安排执行干警至现场进行强制腾房,最终顺利将涉案房产腾清并交付给买受人李某,既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执行威慑力、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