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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解纠纷找调解 有法有据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7-07 08:52:46



    “我们找了欠薪老板很多次,他都一推再推,没想到经过你们调解很短时间就拿回了工资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调解现场,当事人和其工友激动地对调解员说。 

    6月初,殷都区人民法院收到了这样的案件材料,14位农民工起诉老板欠工资款不还。面对心情焦灼的工人们,老板却玩起了“躲猫猫”,倍感无奈的工人们只好来到法院寻求帮助。法院立刻将该案委派给了驻院金牌特邀调解员和全市“十佳调解员”两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们在了解案情后迅速展开了工作:初期联系被告孙某某时其态度还算积极,承认其确实有拖欠行为,他请求再缓几天,等他的一笔钱一到账马上还款,工人们相信了他的说法。过了几天,当调解员们再次联系孙某某时他却改变了说法,一直说资金困难筹不到钱,他提出了先期偿还一半,余下的工资随后结清的调解方案。工人们经过商量也接受了此调解方案。但当调解员们联系孙某某时签协议时,他却又一次玩起了失踪,根本联系不上。 

    调解员们通过各种方式最终联系上了孙某某,将法院对于农民工案件的调解、审判、执行相关规定告知了孙某,警示他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失信对企业、个人信誉带来的严重后果,希望他遵守约定,尽快将拖欠的农民工资款给付。孙某某认识到了自己欠薪行为的过错,随后到达法院与工人们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用微信支付了一半的工资款,至此,困扰当事人许久的“讨薪难”困惑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法官有话说 

    涉农维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立案“容缺”受理机制,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提高诉讼效率,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而推出的创新之举,也是进一步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殷都法院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期待,认真贯彻落实“容缺”受理机制,扩大立案“容缺”受理对象,提升立案服务水平,让群众从内心感受到法院立案的温度。 

    这一机制也为此类涉企、涉农纠纷的调解赢得了时间,对此类案件,我们主动征求原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的意见,如双方同意,我们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并在30天内安排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实现快速解纷止争。     

    下一步,殷都法院将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和调解工作贯穿到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不断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做实做细司法为民举措,更加精准、高效地防控风险、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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