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拘留”变“和解” 善意执行显温度

  发布时间:2023-04-17 14:41:56


    “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了,要求对他实施司法拘留”接到申请人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李某与孙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孙某偿还李某借款。调解书生效后孙某一直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拖延还款,已过履行期限,孙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电话联系孙某,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孙某称生活困难无法履行。申请人看到孙某态度消极,要求采取拘留措施,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其住所地,将孙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如仍未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通过执行法官再次的释法说理,在执行强制措施的预警下孙意识到自己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李某表达歉意,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约定还款期限。李某向法院申请暂缓对孙某的司法拘留。

    拘留是措施不是目的。殷都区法院,秉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打好执行措施“组合拳”,促进案件有效长记性,让执行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责任编辑:宣教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95423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