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区法院集中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王某当场缴纳执行款一万元。王某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王某未缴纳罚金,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走访王某一家,其家属对缴纳罚金一事置之不理,王某也不见踪影。对其名下财产的网络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困境。正值殷都区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活动,执行干警对王某信息不断调查,于2月28日在其暂住地找到王某。在看见执行干警的那一刻王某也没有困惑,而是向执行干警询问是否因为罚金的事情并拿出一万元现金交至执行干警手中。随后在干警的协同下将罚金一万元纳至案件一案一账户并上交国库。
百日执行活动集中对重难点案件持续关注,用足用尽执行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震慑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