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一直在持续推动综合治理执行格局不断深化,创新执行机制,完善执行措施,实现执行案件提速增效,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坚持改革赋能,注重创新方法,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做到简案执行快速有效,繁案执行全程提速,取得显著效果。
李某某与王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经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王某某偿还李某某120000元,因王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向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在查询案件相关财产线索时,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有工资卡,遂冻结该银行账户,后对王某某名下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进行扣划。2023年2月15日特执组执行队长张彬将案件双方当事人李某某与王某某传唤至我院,通过加强双方当事人的沟通,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某用诚恳的态度换取申请人李某某的谅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和解。申请人李某某领取法院扣划的执行款,并将其中一部分留给被执行人王某某作为生活费,之后李某某自愿放弃剩余案款,申请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执行工作紧跟时代因势而变,从细微处入手,突出制度机制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补漏强弱,靶向施策,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坚实前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科技为支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行权监督制约,践行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实现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