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0505刑更1号
罪犯赵玉忠,男,1968年11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51********,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籍贯河南省安阳市,户籍地及住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武官村39号。
2022年3月17日本院作出了(2022)豫0505刑初32号刑事判决,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罪犯赵玉忠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予以追缴,赃款、赃物及其他违法所得向赵玉忠及其共犯共同追缴,均上缴国库;洛阳铲六根、探杆八根(均未随案移送),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现罪犯赵玉忠因患病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经查,罪犯赵玉忠患高血压病,已达到很高危程度且合并靶器官受损,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赵玉忠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予以收监执行。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