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王立瑞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公示:
罪犯王立瑞,男,1962 年 8月29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50********,汉族,高中文化,个体经营,户籍所在地:安阳市北关区新市民街东街12号, 现租住安阳市北关区恒大绿洲小区7号楼3单元101室。2021年6月22日,本院以王立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2023年2月6日,罪犯王立瑞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一并提交了相关的医学证明材料。本院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后,于当日立案。
如对罪犯王立瑞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举报,逾期视为公示通过。举报电话:0372-2097753;监督电话:0372-2097715。
特此公示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