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殷都法院四举措构筑校园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10-05-13 09:57:56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提升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殷都法院紧紧围绕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制度,效果良好。

    一是全面排查“涉校涉生”案件。针对“涉校涉生”案件的特点和社会危害性,注重加强对此类案件的排查和梳理,准确掌握此类案件的情况和发展动向,确保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开展法制副校长投送式普法教育。殷都法院采取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形式,组织经验丰富的干警走进校园,运用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宣讲法律、开展施教,系统性地解答师生疑问,积极拓展校园维权新形式、新领域,有效的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针对矛盾激化、个人极端行为引发的校园暴力事件,殷都法院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畅通民意表达机制,综合运用司法技术,钝化社会矛盾,及时排查社会不安隐患,全力化解沉积矛盾纠纷,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减少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是实行领导分包校园责任制。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实施校园安全“分包制”,由院领导“分包”学校,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协助学校与“问题”学生及其家长沟通联系,做好学校稳定、学生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化解各种矛盾。

文章出处:办公室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96118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