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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法院和法官诚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09-07-17 12:18:46


    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日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积极参与全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好“诚信杯”竞赛。以打造诚信法院,促进法院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诚信意识为重点,以诚信道德环境为核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营造“遵纪守法、待人以诚、待物以信、和谐相处”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是打造诚信法院,塑造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法院诚信具有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导向和表率作用。为此殷都法院首先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和改善司法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其次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诚信服务。按照“依法办事,公正透明,办事有章,言而有信”的原则,强化各个部门特别是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规范、高效的司法服务搭建起法院信用平台;第三是大力推行审务公开,把审判内容、审判程序、审判行为规范等对社会公开,将各部门职责、程序、时限、监督、投诉渠道,以及对违规失信行为的查处意见等公诸于世,让法院审判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法院的可信度和信用度。

    三是以培养诚信干警为根本,夯实诚信建设基础,积极参与全区诚信基础建设。该院首先加强对干警的诚信教育,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争当诚信市民、共建诚信殷都”为主题,建立健全诚信教育阵地、教育制度,采用市民学校的灌输教育、环境氛围的感化教育、文化宣传的形象教育、评选典型的引导教育和鞭挞失信的警示教育等手段,加强诚信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其次是从家庭抓起,广泛开展“文明诚信,从我做起”道德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使诚信知识、诚信理念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践行。

    四是建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诚信监督机制。将法官的作风、诚信教育、诚信服务和“诚信部门”、“文明诚信法官”评比,纳入法院干部业绩考核、评先、晋升的考核,以逐步健全诚信奖惩激励机制。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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