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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集中执行再行动 凝心聚力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1-11-02 17:49:05


    为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困难为出发点,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加大执行力度,深入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2021年11月2日殷都法院执行局再次开展了集中执行活动,在江涛队长的一声令下之后,执行干警开始奔赴各自的执行战场。

    2020年6月,孟某向郭某购买钢渣,郭某按照约定将货物运送到孟某指定地点,且经孟某核实无误已经签收,但之后郭某多次向孟某主张要求支付货款,均遭到了孟某的拒绝。无奈,郭某将其告上法庭,殷都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被告孟某给付原告郭某货款41455元。判决生效后,孟某未履行义务,郭某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迅速实施各项财产查控措施,发现孟某名下并无财产,执行干警多次拨打电话劝说孟某早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见面,并表示经济困难,没有钱还款。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也没有放弃,在今日的执行行动中将其拘传回法院。一方面动之以情,做其思想工作;一方面晓之以理,向其阐述法院执行的决心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孟某当场将四万余元的执行款履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共计入户16户,拘传6人,结案8件,执行到位43万余元。涉民生案件的妥善解决,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殷都法院将以开展“百日攻坚”执行活动为契机,建立涉民生案件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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