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在执行法官多次说法下,被执行刘某父亲到银行将1万元罚金缴纳至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一案一账户中。
2021年1月21日,被告人刘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追缴非法获利6150元。判决生效之后,叶某因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时间缴纳罚金,刑事审判庭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刘某正在服刑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服刑地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通过网络查控对刘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进了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翻看卷宗,执行法官与其父亲取得联系,得知的却是“我们已经交了6000多了怎么还要交钱?”向其说明了非法所得与罚金的区别后刘某父亲也变成了”让我们想想”。多次沟通、讲法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执行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刘某父亲将罚金1万元缴纳至专用账户。“女儿才22就进了监狱,以后怎么办。希望能多学学法律,早日回家、好好生活。”
桃李年华本是开始,却经不住诱惑出租银行卡帮助犯罪。获利6000元,最后收获的却是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