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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贷款信用受阻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21-06-23 10:02:57


    近日,殷都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被执行人胡某主动打来电话,表明其愿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希望执行法官能帮忙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

原来,早在2017年10月,胡某因经营公司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秦某借款,后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后,胡某未按约如期还款。秦某多次催要无果,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殷都法院。经诉讼调解,确认胡某需向秦某支付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胡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秦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胡某多次承诺还款,但均未能兑现,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将胡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近日,被执行人胡某在得知殷都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自己公司目前资金短缺,因其失信导致融资贷款处处受限,愿意先偿还部分款项,请求法院将其移出失信名单恢复其信用。秉承善意执行理念,承办法官遂召集双方协商,最终达成胡某先行偿还了人民币5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付的和解协议,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法院依法将胡某的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被执行人胡某的信用得以恢复。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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