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风雨不阻执行路,释法明理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1-06-17 09:58:10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法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6月16日,殷都法院执行干警借被执行人雨天不外出之机,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冒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向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亮剑”。

    王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殷都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由李某偿还王某四万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怠于履行义务,无奈申请人向殷都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李某均以无能力履行义务为由逃避执行。通过多次的摸排查找,执行干警于今日一早便驾车赶往被执行人的住所地,乡间的小路已被雨水冲刷的泥泞不堪,但依然无法阻挡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上午九点左右,执行干警在家中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感叹道:“下雨天你们也不停歇啊!我和申请人还有其他的纠纷要解决,现在没法还钱。”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解释:“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主动履行,有其他纠纷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予以解决。”经过一番劝说,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至法院,被执行人李某在执行干警法理说服教育下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行动,共拘传十余人,结案三件。下一步,殷都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拒不执行行为,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宣教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96358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