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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清晨突击 追回货款

发布时间:2021-06-08 09:35:16



    随着政法队伍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殷都法院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于2021年6月3日开展了第18次 “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初心使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安阳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由某公司向王某支付货款共计12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义务。无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在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利用此次的集中行动查找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到法院。

    6月3日清晨,执行干警依据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来到了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家中,“我院已依法向你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你司有义务配合我院工作,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耐心的向李某释法明理,希望引导其能主动履行,但李某表示涉案公司实际是由他的亲戚经营,他只是挂名为法定代表人,其从未参与过公司经营,因此也不愿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干警的多次劝说后,李某仍无动于衷,执行干警当即表示要对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见执行干警开始动真格了,李某这才“认了怂”,当场将该案履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计入户11余户,拘传被执行3余人,结案三起,执行到位标的40万元。“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下一步殷都法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从小节着眼、小事着手、小处着力,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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