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殷都法院执行局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帮申请执行人追回拖欠了七个月的抚养费,使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王某和王某某是父子关系,因王某某与妻子离婚,其子王某抚养权归其母亲,经法院调解,王某某负有向其子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并未履行其义务,王某在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得知这起案件是抚养费纠纷,关系到申请执行人作为一名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便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了解案件情况。同时又及时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通知其到法院进行协商。王某某到法院后,执行法官首先对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又从情理角度对王某某作为父亲却不承担抚养亲生儿子的行为进行了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王某某进行劝说,希望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承担道德责任。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安排干警对王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采取了相应执行措施,倒逼其主动支付抚养费。最终,在执行法官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下,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作为父亲却不抚养孩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更受到了道德和良心的谴责,当即向王某支付了拖欠七个月之久的抚养费,并表示及今后会及时支付抚养费,承担为人父的责任。
下一步,殷都法院将继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锐意进取,助力案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