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是来替我女儿还钱的。”4月22日,在被执行人韩某被拘传至殷都区人民法院后,韩某的母亲随后也来到法院,主动要求替其女儿韩某偿还欠款。
原来,2016年8月,韩某向孙某借款18000元用于生意周转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月息2分。但韩某偿还利息至2018年7月,便不再偿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孙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双方签下调解书后,韩某仍不按期不履行。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韩某在还了8000元之后,便不再继续还款。4月22日清晨,执行干警敲开了韩某的家门,将其传唤至法院。
听到女儿被传唤到法院的消息后,韩某的母亲焦急万分,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表示自己筹了10000元替女儿还款。看着年迈的母亲为自己筹钱还款,韩某愧疚万分,当即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申请人孙某考虑到韩某的实际困难,同意放弃剩余款项。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