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殷都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如火如荼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执行活动,把教育整顿学习与提升执行质量、效率相结合,着力提升执行规范性、强制性,紧扣为民、便民、利民的目标宗旨,在执结案件的同时传递了司法温度,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刘某和董某系多年的朋友,2013年董某因生意急需资金,向好友刘某求助,刘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积蓄借给了董某,解了董某的燃眉之急。但借款期限届满后,董某未按约偿还借款,多次催要无果后,刘某只能将其诉至法院。殷都法院依法判决董某向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因判决生效后董某仍未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采取线上查控和线下拘传相结合的执行措施,线上全方位查控董某名下财产,同时线下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将董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董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真心向刘某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当即联系家人凑齐所有借款一次性还给了刘某,同时希望两人可以冰释前嫌继续做兄弟。执行干警本着修复和维系双方多年情谊的角度出发,积极调解劝说刘某不要因此事错失多年的友情,面对执行干警耐心的调解和董某诚恳的道歉,刘某最终决定原谅董某,双方握手言和。该案不仅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借款,还维系了双方关系,传递了司法温度。
下一步,殷都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继续秉持初心与使命,强化责任与担当,用规范、高效的执行措施践行司法为民,铸精品、树品牌,使执行有成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