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殷都法院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把学习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提升执行质效为抓手,在清明假期前期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4月2日早晨6点30分,殷都区人民法院大院内警灯闪烁,10余名执行干警整齐列队、整装待发。在执行局领导做了简短动员后,按照预定好的方案,兵分两路,奔赴执行前线。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系生意伙伴,由于王某长期不与刘某清算合伙账目,意图吞并全部利润,迫于无奈的刘某只能将其诉至法院。殷都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王某不服提起上诉,经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解除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签订的合伙协议,被执行人王某返还申请人刘某合伙出资款480383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申请人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程序后,执行干警根据提前排查搜集的线索,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面对突袭而来的执行干警,王某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蛮横无理,坚持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在执行干警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上了警车,王某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慌忙承认错误,随后联系家人偿还了全部欠款480383元,该案才得以圆满执结。
另一个执行小组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来到被执行人王某的家中,王某刚一露面,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们明理释法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听说要拘留,王某这才慌了神表示愿意想办法筹钱还款,直到下午3点,王某东拼西凑终将7万余元执行款并交到申请人手中,该案件顺利执结。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和解1件,执结2件,执行到位标的达50万余元,执行成效显著。下一步,殷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让强制执行更有力度,打响殷都执行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