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这起案件的执行款,回去后希望你们兄弟二人能不计前嫌,相亲相爱!”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本是表兄弟,因生意周转出现困难,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出于兄弟情谊,王某毫不犹豫的向李某伸出了援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李某迟迟未偿还该笔借款,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王某只能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应向王某偿还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依照判决履行法定义务,王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王某,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兄弟关系,就选择了情理法相结合的办案方式。根据王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找到了李某,情理并用劝说李某主动履行义务,莫要真伤了兄弟情谊。在几经劝说后,李某终于道出未还款是因王某将其诉至法院伤了自己心,出于赌气的心理才迟迟未履行。执行法官了解内情后,首先对李某这种赌气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又积极在双方当事人间协调,努力化解双方的隔阂。最终,李某主动偿还了全部借款,两兄弟重归于好、握手言和。
下一步,殷都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思路,巧用情理法办案手段,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修复、维系当事人间的关系,助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