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时间:2020-12-04 10:53:03


    11月26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路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在郑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支部书记代表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工作建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说明和重要讲话,为我国未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确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课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指出,服务保障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顺利实现是我们法院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是未来五年、十五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省各级法院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宗旨和主线,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顺利实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的。全省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省法院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初心,践行使命,以一件件司法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保障人民权益,切实解决司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带动全省法院全体干警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司法为民是党的初心使命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法院工作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根本保障。要坚持不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省法院领导干部坚定的信仰信念,带动全省法院干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更好为民司法。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做到勤勉履职尽责。公正高效地办好案件,是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基本方式。要聚焦主责主业,把职责履行好,种好“责任田”。要深入整顿个别干警工作不深不细不实,办案不认真、不踏实、不严谨、审执质效不高等影响群众公平正义感受的问题,以省法院干警勤勉工作、认真负责、有始有终地快办案、办好案,带动全省法院干警勤勉履职,公正高效司法。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努力提升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不仅要有一腔热血、为民情怀,还要有为民司法的履职能力。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把履职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及最高法院、省委决策部署的能力,不断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的能力,不断增强解决各种复杂、新类型法律问题的能力,以省法院领导干部精通专业的司法能力,带动全省法院干警提升司法能力,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勇于担难担责。面对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深化改革、满足多元需求、推进社会治理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司法难题,省法院领导干部要有敢于负责的勇气、能够负重的“肩膀”,善于改革的理念,敢于担难,勇于担责,有勇气、有能力、有办法解决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压力、挑战、干扰、风险,带动全省法院干警事不避难、担当有为。五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自觉严守法纪。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法官行使着事实查明、是非判断、生杀予夺的裁判权,要经得住各种考验、诱惑、围猎,稍有不慎就会触碰法纪底线,更应主动自觉接受来自不同主体、各种各样的监督。要正确认识法院工作特点,要以不厌其烦的释明、敞亮坦荡的为人、中正公道的作风、宽广包容的胸怀、真挚为民的情怀,理性对待来自败诉一方各种各样的责疑、批评,能够承受误解、委屈。省法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法纪,带动全省法院形成风清气正、纪律严明、可亲可敬的良好司法作风。六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以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确立并反复强调的司法工作目标。要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努力增强各方当事人认同感、满意度。要大力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活动,因为只有让群众参与,才能让群众亲身感受司法活动;只有让群众监督,才能有效防范司法不公。群众获得感不是法院自己宣传出来的,公信力不是法院自己吹起来的,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需要我们公正高效文明清廉地办好一个个案件去实现,需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省法院领导和法官必须带头,以主动接受监督的胸怀、让群众参与司法的气度、全面公开的做法,带动全省法院全部的司法工作让人民参与、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令人民满意。

责任编辑:宣教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96333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