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0-11-14 17:51:47
梁思聪:
本院受理原告刘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05民初1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莎莎
电话:0372—2097725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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