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在2010年工作部署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法院自身建设方面坚持紧密结合实际,通过强化“四个注重”倾力提升司法能力,扩大司法效果,努力实现审判管理司法化、队伍建设职业化和行政管理现代化,实现法院审判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注重强化司法服务提升保障能力。坚持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和谐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强诉调对接,全力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在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下,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注重强化法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全体干警整体素质,夯实司法队伍基础。结合实际制订详实的培训计划,全面实施人才建设工程,加强对优秀年轻法官的培养,努力打造廉诚专博型的法官队伍。
三是注重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坚持以法院改革为动力,着力完善法院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判管理,实现审判管理司法化,规范队伍管理,实现队伍管理职业化。以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为目标,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积极构建全方位无缝隙管理体系。
四是注重基础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构建办公现代化体系。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法院工作层次,提高法院管理档次的有效途径,将目标定位在常规办公无纸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法院交流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