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0-08-22 16:01:29
孙青海(曾用名孙空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法官:黄咏梅
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372—2097711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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